近日,常州市委退役军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印发《常州市关于促进退役军人到村(社区)工作的实施办法》。该实施办法紧紧围绕“建强基层堡垒、促进基层治理、推动乡村振兴”的工作目标,从宣传引导、定向招聘、免费培训、晋升培养、考核管理等全方位多层次同向发力,进一步推动退役军人到村(社区)工作。
一、积极宣传引导
加强宣传发动,积极引导退役军人在村(社区)工作。鼓励退役军人担任老兵调解员、基层网格员、志愿者等基层岗位,熟悉基层事务,对已在村(社区)工作的退役军人加强教育和培养。
二、实施定向招聘
各辖市区根据年度村(社区)有关招录计划,每年拿出村干部招录计划的30%左右以及一定比例的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面向退役军人定向招聘,吸纳更多的退役军人参与基层治理。
三、明确选拔标准
建立退役军人到村(社区)工作的定期选拔机制,按照“名额公开、自愿报名、集中选拔、签约上岗”的程序组织实施。选拔进入村(社区)工作的,年龄一般应在35周岁以下,服役2年以上,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对已取得“社会工作者证”的退役军人优先招录。
四、开展免费培训
突出学历提升。市级举办退役军人村(社区)干部学历提升示范班;各辖市区针对学历层次在大专以下的“兵支书”,通过政府补贴性教育培训等方式将“兵支书”“兵委员”纳入学历提升对象。
开展经常培训。每年由民政、财政、人社、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联合为退役军人提供免费的社会工作者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退役军人参与基层治理的能力水平。
五、优化晋升机制
各辖市区建立“兵支书”、“兵委员”定期选拔机制。辖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定期分析研究“兵支书”、“兵委员”后备人选,每年度向辖市区组织部门推荐“兵支书”、“兵委员”后备人选。同时,以镇(街道)为单位,采取退役军人报名自荐、基层党组织推荐、群众联名举荐等多种推选举荐方式,运用信息化、大数据手段,强化退役军人人才梯队建设,建立退役军人“乡村振兴人才库”。
六、加强考核管理
县镇两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主动掌握“兵支书”的工作开展情况。对担任村(社区)书记的退役军人,符合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进入乡镇领导班子、公务员队伍或事业单位。对表现优秀并取得突出成绩的,在评选“最美退役军人”等荣誉时予以优先推荐。对履职评价“差”的“兵支书”要督促整改或进行“劝退”“免职”处理,从严“兵支书”履职考核管理。同时,各辖市区要通过评选“最美退役军人”、“十佳兵支书”等方式培育打造“兵支书”工作示范点,让“兵支书”干有方向、学有榜样,积极发挥退役军人在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
该实施办法明确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辖市区党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结对帮扶,进一步培育退役军人先进典型,为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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