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楫新征程 扬帆再出发】以民为本书写优抚工作新篇章——写在常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组建五周年之际(八) |
发布日期:2023-12-25 来源:局办公室、局优抚处 |
编者按 2019年1月16日,在常州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常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正式挂牌。这一天,既是时间的刻度,更是奋斗的标尺,常州退役军人工作从此踏上新征程。 为回顾五年来,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强军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的生动实践,展现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广泛开展尊崇军人、尊重退役军人的奋斗历程、丰硕成果,12月16日起,常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公众号推出《奋楫新征程 扬帆再出发》系列报道专栏,以综述、专篇等形式,讲述五年来的发展变化,追忆五年来的奋进历程,回放五年来的感动时刻,感悟五年来的收获成效。今日刊发《以民为本书写优抚工作新篇章——写在常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组建五周年之际(八)》。 常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自组建以来,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把握新时代优抚工作的形势任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夯实基础,全面推进新时代常州优抚工作高质量发展。 保障好基本民生,让服务对象放心 五年来,持续提高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定期抚恤补助标准,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测算好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并对在西藏、新疆地区服役的义务兵家庭予以增发,分别按照基础优待金的3倍和2倍发放。严格落实抚恤补助资金发放,联合市财政督促各辖市、区按时足额发放,做到应发尽发、不漏一户、不错一人。 2019-2023年 常州市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
2019-2023年 常州市重点优抚对象定期抚恤补助标准测算基数
落实好各项政策,让服务对象安心
认真学习研究《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等政策文件,依法依规开展各类享受国家抚恤补助优抚对象身份认定工作。五年来,将2387名符合条件的伤残军人、带病回乡退役军人、“两参”退役人员、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军人及三属纳入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范围,切实让每一项政策“三属”,确保每项政策落实落细。 坚持服务导向,让服务对象暖心
实行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制度,采取上门服务和线上自助相结合的方式完成年度确认,进一步摸清服务对象底数。五年来,组织1640名优抚对象参加短期疗养,为100余名伤残军人更换了伤残辅具,结合重大节日及实际情况常态化走访慰问困难退役军人,邀请退役军人代表、“三属”代表、抗美援朝老兵代表参加常州“最美退役军人”发布仪式、大型话剧《英雄儿女》江苏首演等活动,切实让服务对象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与关怀。 服务只有起点,满意没有终点。常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将深刻把握新时代优抚工作的形势任务,进一步增强做好优抚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以实际行动不断提升广大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获得感、幸福感、尊崇感。 |
主办单位:常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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