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调研退役军人工作 |
发布日期:2023-11-08 来源:局办公室 |
11月7日上午,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施钧一行调研退役军人工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杨贵生等陪同调研并座谈交流。 调研中,双方围绕如何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制度优势,提升政策的精准性、协调性、有效性,更大力度支持退役军人住房消费、住房保障进行了深入探讨。 杨贵生表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永远在路上”的工作理念非常值得学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全省率先主动将退役军人公积金的转移接续纳入“军人退役一件事”改革中,彰显了中心对国防建设的家国情怀和责任担当。 施钧表示,此次调研是一次全流程、全方位的工作体验,收获很多、受益匪浅,近距离感受到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事不过夜抓落实”的战斗作风。大力弘扬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光荣传统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责任与义务,中心将进一步强化政治站位,主动担当作为,为广大现役和退役军人提供更加便捷、更加实惠的服务,为进一步巩固发展新时代军政军民团结作出更大贡献。 双方表示,将加强协同和宣传,完善政策落实的细节,提高公积金政策的社会知晓度,优先为退役军人提供政策咨询、业务办理等服务,实现退役军人住房公积金快贷、多贷,共同用心用情讲好住房公积金服务退役军人的好故事,吸引和助力更多的退役军人在常州安居乐业。 据悉,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的实施意见》中明确:现役军人配偶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为120万元,不受月均余额限制;退役军人退役5年内在常州购房,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单笔贷款在可贷额度基础上增加20万元,不受最高贷款额度限制,即最高可贷到140万元。 |
主办单位:常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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